根據美國運輸部公布自動退款新規則,國泰航空將要求所有旅行同業夥伴遵守以下規則:
• 自2024年10月28日起,如果航空公司取消航班或航班時間有重大變更,乘客將可獲得退款。
• 此規則適用於往返美國,或往返美國且美國境內轉機不停留的行程/機票。例如:
行程 | 適用與否 |
HKG-LAX v.v. | V |
HNL-(UA)-SFO(停留24小時以上)-(CX)-HKG v.v. | X |
• 退款的金額為乘客支付的全額票款及未提供的附加服務費用,包括政府徵收的稅金與費用、航空公司收取的費用與附加費,扣除乘客已使用的航段。
• 如無法提供替代航班或補償來代替退款,則必須在相關時間內處理退款:信用卡付款需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,現金、支票或其他付款方式需在20個日曆日內完成。
• 取消航班是指在機票銷售時,航空公司電腦預訂系統中所發布的航班號碼,無法按時從特定始發地飛往目的地。
• 航班時間的重大變更定義如下:
o 乘客的始發機場出發時間比原定計劃提前三小時以上(國內行程)或六小時以上(國際行程);
o 乘客的目的地機場抵達時間比原定計劃晚三小時以上(國內行程)或六小時以上(國際行程);
o 乘客的始發機場或目的地機場更改為其他機場;
o 乘客的行程包含比原行程更多的轉機點;
o 乘客被降級至較低的服務等級;
o 身心障礙乘客其行程經過與原行程不同的一個或多個轉機機場;
o 身心障礙乘客在替代航班上無法使用所需的無障礙設施。
• 若身心障礙乘客不接受起點、目的地或轉機機場的變更,則該乘客及同一訂位中選擇不搭乘的其他乘客也可獲得退款。
• 當機型改變或服務等級降級時,若身心障礙乘客在新飛機或服務等級上無法使用所需的無障礙設施,則該乘客及同一訂位中選擇不搭乘的其他乘客均可獲得退款。
• 如果寄艙行李延誤超過12小時(國內航班)、15小時(國際航班且航程不超過12小時),或30小時(國際航班且航程超過12小時),則需退還額外付費之寄艙行李費(包括特殊寄艙行李費)。對於包含國內段的國際行程,亦適用於國際標準的規定。
• 旅行社應根據新規定,及時為客戶處理退款申請。
• 如乘客不接受國泰航空的保護航班方案,旅行社需提醒乘客其有權獲得退款,並代乘客及時處理退款申請。
• 當乘客有權獲得退款時,旅行社需透過GDS/BSP或ARC平台迅速向國泰航空提交退款申請。一旦國泰完成對旅行社的退款,旅行社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將退款處理給乘客:信用卡付款需於七個工作日內完成,現金、支票或其他付款方式則需於20個日曆日內完成。
**如透過BSPLink提出送審退費時,請透過新票價詢問→主旨說明選擇:3.、已透過BSPLink送審,符合美國運輸部規定之退款。告知BSPLink編號(RA No.),以利我們提醒退票相關部門盡速處理。
請注意,以上資訊僅為新規定的摘要,旅行社應自行查閱相關規則,以確保了解該規則對業務的影響。國泰航空保留對未能遵守此通知的旅行社採取行動的權利。
有關新規則的完整詳情,請參閱:https://www.ecfr.gov/current/title-14/chapter-II/subchapter-A/part-260